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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靈性道德準則(摘要)

昨天開會被提醒,知識必須被運用才有用。今天又讀到相關信息…高我是很怕我會忽略掉嗎?!但說來也是,幾年前早就被提醒過,看來我是重回之前的「輪迴」。

靈性要落實在生活中。這個句子很多靈性老師都說過。翻開SRT self-mastery的教材,其中一篇叫《靈性道德準則》(Spiritual Ethics),我讀過幾次,今天在這裡寫摘要,讓它能生根。

靈性的道德準則是專注於生活。
靈性的美德是基於愛而非恐懼,是基於善意而非愧疚。
行為的動機才是真正的認知。
犯錯需要的是改正而非懲罰。

培養開悟的本性:
1.在所有情況下都充滿愛;
2.對所有人都有憐憫之心;
3.從療愈過往的傷害和失望中得到喜悅;
4.沉着冷靜地觀看和感受;
5.知道別人和自己都是平等的;

療愈(與別人的)過往:
1.改變情緒反應;
2.修正傷害;
3.雙贏的解決方法才是目標;
4.避免攻擊或更多傷害;
5.誠實溝通;
6.從經驗中學習;

練習實踐靈性道德準則:
1.對自己和自己的進度感到失望時,想想自己過去的好行為。==>>(不要小看自己)
2.一天當中,只說事實真相。==>>(若發現自己試圖說謊,找出當中的恐懼和執着)
3.一天或一星期不說是非。==>>(若發現自己試圖說是非,找出當中的動機)
4.一天或一星期不傷害任何人、生物或事物。
5.平靜和親切地溝通,以療愈一段關係。
6.修正一個錯誤。
7.一天或一星期不埋怨不投訴。 (這是我個人的練習,文章裡沒有的)


註:這篇摘要(以我的理解自行英翻中),取自SRT Self-Mastery的教材,由Mary Ann Detzler所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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